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种植合作社是种植农户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就是非营利企业形式,单位性质属于自治组织。

  种植企业是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农业经济实体。它是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涪城麦冬,世界第一。味食病去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申请

  部分地区种植中药材是有补贴的,补贴范围比较窄,只有少数珍稀药材或者说是国家扶贫的种植项自才会有补贴,而且国家在发放补贴的时候都是以特色作物专项补贴或者是扶贫补助等进行发放。

  而且各地区药材种植的补贴政策也是有区别的,每宙补贴在100-500不等,各地补贴详情介绍如下:

  1.河南

  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广西

  林下种植药材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相关单位,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或实际投入金额的30%,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实施先建后补。

  3.甘肃

  林下种植药材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30万.。

  4.安徽

  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021年种植什么药材前景好

  1、金银花

  金银花是目前市面上对于上火引起的各种症状有很大的效果,目前金银花制作的饮品也很多,因此金银花市场份额很大,是未来比较缺的药材。

  2、枸杞

  枸杞既可以作为食用也可以作为药材的草本植物,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药材,因此市场需求量逐渐增多,也是市场前景很广的药材。

  3、板蓝根

  板蓝蓝是常用大宗药材之一,近年来由于社会需求量不断增加,板蓝根商品价格稳步上升,目前药材市场已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为重点发展的63种紧缺中药材之一。因此,人工栽培板蓝根前景十分看好,药农可因地制宜规模发展生产。板蓝根适合我国各地栽培,春夏秋三季均可播种,从种到收只需6~7个月,一年可连作2次,属成本低、见效快的药材品种。

  4、甘草

  甘草是许多药材里面运用比较广泛的药材,特别是许多治疗喉咙肿痛的药片里面,都含有甘草成分,因此甘草时候未来几年的作为开发的药物。

  5、黄芩

  黄芩的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它的衍生产品也是日益增加,而目前野生的黄芩数量极少,而近年来黄芩的价格也一直稳定,所以今后黄芩的市场前景还是比较乐观的。

  6、北沙参

  北沙参在全国中药材市场上为常用药材,用量以万吨计,多年来这个品种都大批出口,换取大量外汇。北沙参喜欢沙质或半沙质土壤,肥沃的土地使它的产量能明显提高,市场走货稳定。

  7、白芍

  白芍的药用价值极高,特别的针对女性的月经不调具有很好的调理效果,因此白芍是目前市场上还会更加火爆的产品,市场自然会越来越紧缺。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简介

  规模种植中药材和为合作社中药材种植户提供种苗、技术和销售服务的合作组织。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贷款调查要点

  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的原则。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一定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实事求是,着眼当下,放眼未来,通盘考虑。

  二、坚持群众参与表达意愿的原则。让群众参与项目遴选工作,充分表达群众意愿,使各项目建设源于群众需求。

  三、坚持逐级上报、规范流程的原则。项目申报要从村级上报开始,然后乡(镇)核实核准,最后县级核查立项报批。

  四、坚持公示、公告的原则。项目确定后,要在项目实施村、乡(镇)进行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满意度。

  五、坚持申报主体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工程的有序申报和顺利实施,负有主体责任。

  重点产业

  一、特色农产品产业。要结合贫资源优势,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及生产基地。重点扩大树莓、金银花、无公害蔬菜、中药材、食用菌、小杂果、花卉和苗木产业等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积极发展花生、油用牡丹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

  二、畜牧养殖产业。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快建设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促进生猪生产集约化、规模化、良种化。大力发展牛羊草食动物养殖,实现秸秆过腹还田的经济环保经营模式。

  三、优质粮食产业。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扩大强筋优质专用小麦比重。扩大小麦良种种植面积及供应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种养循环、农牧一体发展模式。推广优质粮食订单生产,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构建产业优势突出的优质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四、设施农业。积极扩大名特优新蔬菜、食用菌生产规模和多肉植物种植规模。运输便利的村重点发展速生绿叶菜类和精细菜类蔬菜生产,运输不便的村重点发展耐贮运的茄果类蔬菜生产;加快完善蔬菜冷链物流网络,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区实施产地预冷工程,大力开发速冻蔬菜、鲜切蔬菜、脱水蔬菜、蔬菜饮料等精深加工产品。

  五、乡村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加强乡村风貌和民俗遗产保护,挖掘乡村资源,延伸拓展民俗风情文化,打造特色旅游村。加快乡村旅游产品开发,鼓励发展特色民宿、创意农园、健身运动等旅游项目,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产品。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发展旅游经济。

  六、企业带动产业。采取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有带贫能力的企业直接到乡村建设扶贫就业点,积极承接服装加工、速冻食品加工、电子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轻工产业,扩大贫困村就业承载能力。

  七、特色加工产业。围绕优势特色加工产业,发挥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重点培育和发展食品加工、服装加工等产业集群。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形成“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将部分加工环节转移至贫困户生产。

  八、智慧扶贫与电商流通产业。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围绕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建设县服务中心、乡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及配送综合服务网络,支持村服务点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农资代售、快递代理等服务,推动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生产服务等领域发展,对贫困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办网店给予适当补助和贷款扶持,免费对村服务点和农村网站经营户进行专业培训,扩大农产品和特色商品网上销售渠道。

  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深入拓展农业的生态美化、旅游休闲、文化传承、养老、科普教育等功能,积极发展光伏农业、立体农业、庭院农业、信息化农业、智能化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等新型业态,形成产业链条较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的贫困农村发展新格局。

  十、光伏扶贫产业。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投融资平台、商业化投资企业、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建设以集中式电站为主,村级电站和户用光伏为辅的光伏扶贫产业体系,以发电收益、土地租金和新增就业等方式为贫困群众提供长期可持续收入,将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带动贫困地区增收的重要途径,共同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申报项目类别及条件

  一、产业化扶贫项目指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体,采取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增加收入的项目。

  二、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指由贫困村、乡(镇)组织实施的直接扶持2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项目。

  三、扶贫就业点建设项目以吸纳贫困劳动力效果明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以及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为主,单个产业扶贫就业点安置贫困就业人数、收入达到一定标准,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

  四、贫困人口就业奖补项目单个产业扶贫就业点安置贫困就业人员占用工总数的30%以上,且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人以上;或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5人以上,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

  五、冷库建设项目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以上并已发挥产业扶贫效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根据需要建设扶贫产业冷库项目。

  六、产业扶贫项目区道路、机井、灌溉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吸纳贫困户达到一定规模、带贫效果明显的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扶贫项目区可以根据带贫情况和实际需要申报道路、机井、灌溉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都需要根据村情及贫困户数,先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再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研究上报各乡(镇)政府。项目申报材料,重点是帮扶贫困户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流程

  一、村初选贫困村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主体作用,充分征集群众意见,结合本村实际,确定具体扶贫项目申报方案。初选项目后,书写项目申请和说明材料,填写项目汇总表,报当地乡(镇)政府核实。经乡(镇)专人核实勘验后,由各乡(镇)专职的工作人员对所申报的扶贫项目信息进行汇总,然后经乡(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并对这些项目进行留档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向申报人员做出解释说明,且对该项目不予申报。

  二、乡(镇)核实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各乡(镇)要安排专职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召集项目负责人询问详细的项目情况、项目的可行性、项目实施后能够达到的预期效益,以及项目实施的相关应急预案。通过对申报项目全面深入了解后,在乡(镇)扶贫工作会议中,向参会人员汇报项目考察情况。经乡(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初选项目,会后对初选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乡(镇)专职人员汇总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县级部门。

  三、县核查县扶贫办专职人员接收到乡(镇)项目申报材料后,检查文字材料是否表述清楚、项目材料是否齐全、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精神,并详细了解乡(镇)申报、审核项目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公示等。待各项核查工作完成后,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留档备案,并留存电子版材料。对于各乡(镇)上报材料不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又未能补齐材料的项目,不予以留档、上报;对于在核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退回乡(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乡(镇)核准针对核查通过的项目,由各乡(镇)主要领导会同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核准,向项目负责人再次核实项目信息。如需信息调整,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所在乡(镇)上报项目调整信息,并做出调整情况说明及调整方案;无需调整的项目,按原上报信息汇总。确保项目信息准确无误。

  五、县报批。对于各乡(镇)申报的符合要求的扶贫项目,县扶贫办再进行分类汇总。由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组织进行评审论证。根据项目核查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印发领导小组批复文件,然后在县级媒体上进行项目公告。

  申报材料及时限要求

  一、项目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编写简要的项目说明材料,包括项目初选过程、项目种类、项目个数、建设内容、项目效益及施工位置图。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后,报主管乡(镇)政府核实。

  二、各乡(镇)根据项目申报村的申报材料,参照申报条件,安排专人实地勘验,对本乡(镇)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汇总,以红头文件形式将整套材料上报县扶贫办。内容包括:项目申请、项目说明材料、汇总表格和施工位置图。

  三、乡(镇)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一、成立农村种植合作社申请书怎么写?

  有的地方政府网站上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大家可以下载一个,然后按要求填写即可。或者是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的时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给申请者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即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申请人申明这几栏内容,申请人需要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申请人声明”栏有关内容。“基本信息”栏内容有合作社的名称、住所、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邮编等;“设立”栏内容有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出资总额、成员总数及农民成员和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各占比例、业务范围等;“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除此之外,申请者还需要填写申请书附表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等。

  二、农村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怎么写?

  农村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可知,新行业分类共有20个门类、97个大类、473个中类、1380个小类。其中,A门类即农、林、牧、渔业,分为5个大类,即01(农业)、02(林业)、03(畜牧业)、04(渔业)、05(农、林、牧、渔服务业)。

  而01(农业)分为8个中类,即011(谷物种植)、012(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013(棉、麻、糖、烟草种植)、014(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015(水果种植)、016(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017(中药材种植)、019(其他农业)。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英文

  T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简称TCM,是指中医。一般国际上比较多用的是Chinese herb,因为大多数的中药,尤其是为国际所接受的中药是中草药。

  还有一种说法是materia medica,这是一个拉丁词,比较古老,翻译过来是本草的意思。比如《本草拾遗》就可以翻译成’Supplement to Meteria Medica’,也有翻成Chinese drugs的,但是这种翻译不是很好,因为drug常常是作毒品的意思。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命名

  中医群名字想好听点,一般要了解中医内涵,不能简单的追求好听而忘了本,比如古人常用杏林比喻中医,我们起名字就可以考了加入杏林,又如中医又叫岐黄之术,都可以考虑加入。我个人随便想两个名字,贻笑大方了。

  一:千里杏林;

  二,缘聚岐黄,三:杏林魁首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一)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弄清楚以下几项税收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有一个条件,农业产品必须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否则就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里明确购进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税农业产品”,其他农业产品或商品则必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抵扣。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他农业产品则要考虑税收问题。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这里规定的是”向本社成员”销售上述六种商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享受免征优惠。因此,在实际经营中既要把握好销售对象又要把握好规定的商品品目。

  4、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

  号)对”自产农业产品”做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营业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

  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

  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

  号)规定,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换言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上述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进一步明确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

  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

  执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就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同于原税法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就在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毫无疑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对上述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四)其他相关税收:按照前述税收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的涉农经济活动的税收优惠还有: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

  号)中关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把握的关键就在于土地必须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而非他用,不符合这个用途规定的则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鉴于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规定对农

  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里同样强调的是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

  3、印花税。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

  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这里需要区分的是社内、社外及农业产

  品、非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非农业生产资料等,符合条件的免税,不符合条件

  的征税。

  4、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

  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

  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规定的农用地

  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

  确了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

  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

  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

  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

  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

  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

  生产设施。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占用农用地从事上述生产设施建设的,不征耕地

  占用税,否则则应照章征收。

  5、车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非机动车船(不包括

  非机动驳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6、车辆购置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4]66号)规定,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用三轮车是指:柴油发

  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

  的机动车。

  7、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二、要把握好税收征管要求

  (一)要严格区分社内、社外。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业产品必须是本社成员生产的,

  社外企业或者个人生产的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再销售的则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照顾。

  所谓”本社成员”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

  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这里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传统概念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他的内涵相当丰富,按照法定手续入

  社的即为”本社成员”,否则则不是”本社成员”.

  (二)要严格区分免税农业产品与应税农业产品。按照财税[2008]81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必须是免税农业产品才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属于免税农业产品范畴。那么哪些产品属”免税农业产品”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主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而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

  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则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该严格加以区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根据买价按13%计算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税[2002]12号文件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符合免税农业产品要件的方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换句话说,对不符合免税农业产品条件的应税农业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销售时务必要考虑增值税问题。

  (三)

  要严格区分免税商品与应税商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商品或许有很多品

  种,但只有也仅有

  ”

  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

  等六种商品并

  ”

  向本社成员

  销售

  ”

  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照顾,经营的其他商品则均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

  值税。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要准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

  项税额、应纳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

  ”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

  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

  第十七条:

  ”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

  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

  因此,农民

  专业合作社应该如实准确核算,

  严格区分免税商品与应税商品、

  不同税率商品的销售

  额,否则则不能享受低税率及免税政策照顾。

  (四)要严格区分农用与非农用。营业税规定的

  ”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

  用于农业生产

  ”

  、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的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

  ”

  、房产

  税规定的

  ”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

  ”

  、

  印花税规定的

  ”

  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

  资料购销合同

  ”

  、耕地占用税规定的

  ”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规定的

  农用地的

  ”

  、契税规定的

  ”

  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

  林、牧、渔业生产的

  ”

  等

  ”

  农用

  ”

  应税项目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照顾,而非

  ”

  农用

  ”

  的项目则

  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各项税收。

  (五)要准确核算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第五条规定:

  ”

  企业每一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

  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

  ”

  从事农、林、牧、渔

  业项目的所得

  ”

  按照规定准确核算后可以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这里既有

  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又有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

  免征企业所得税:

  1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

  、中药材的种植;

  4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

  、牲畜、家禽的饲养;

  6

  、林产品的采集;

  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

  务业项目

  8

  、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因此,必须准确划分和核算各自的收入。

  三、要办理全相关配套手续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要办理设立登记手续,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登记,取得法人

  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条规定:

  ”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

  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

  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能够利用农

  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

  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

  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

  记机关。在其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而对成员总数二十人

  以下的,

  规定可以有一个企业、

  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

  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

  社。

  (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

  ”

  设立农民专业合

  作社,

  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设立登记: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

  法定代表人、

  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

  出资成员签名、

  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

  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同时要求登记机关应当自受

  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

  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还规

  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

  ”

  企业,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

  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

  持有关证件,

  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

  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

  十日内要具有关证件资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建立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

  国务院财

  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农民专业

  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

  财政部

  2008

  年

  1

  月

  16

  日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

  (财会

  [2007]15

  号)的通知,在总则中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要根据《会计法》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规范其会计工作,要

  ”

  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

  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

  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

  农民专业合作

  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

  组织编

  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

  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交易、

  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等。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仅是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核算的需要,也是加

  强内部管理、分配盈余的需要,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存、发展的需要。盈余主要按

  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因此,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

  成员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简介甘肃

  甘肃平凉地区可以种植中药材主要有党参、黄芪、甘草、大黄、贝母、冬花等150多种。山药、百合、蕨菜、甲鱼等极具地方特色,皮毛肉类远近闻名;川区以果、菜为主,特别是发展迅速,已成为农村支柱产业之一。

  平凉是甘肃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甘肃省东部,六盘山东麓,泾河上游,为陕甘宁交汇几何中心“金三角”,横跨陇山(关山),东邻陕西咸阳,西连甘肃定西、白银,南接陕西宝鸡和甘肃天水,北与宁夏固原、甘肃庆阳毗邻。

  平凉是甘肃省主要农林产品生产基地和畜牧业、经济作物主产区,盛产苹果、小麦、玉米、谷类、荞麦、油菜、胡麻、林果、烤烟等,具有开发“两高一优”农业的广阔前景,曾与庆阳地区以“陇东粮仓”闻名遐迩。市上和七县(区)先后获农业部、国务院“粮食生产先进地区(县)”荣誉奖。旱作山区盛产胡麻、葵花、土豆、莜麦和豆类等,阴湿山区林草茂盛,是西北各类中药材的重要产地.

  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

  农村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己日益增多,对发动和带动农民或社员,发展规模经营有重大意义,下面就中药材合作社成立,首先 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再确定药材种植的目标,品种和销售市场,最重要的是要有经济效益,否则没人会愿意加入合作社,成立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成立药材合作社的前提:第一,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最好是有种植药材意愿或种植药材的成员;第二,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农民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且志同道合有发展药材意愿人员;第三,药材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不能有拉郎配式的成员进入,否则对今后药材的发展不利因素多。(二)成立药材合作社的程序:第一、筹备发起,由组织者或倡导者进行充分准备和酝酿;第二、制定中药材合作社章程,可以参阅其它专业的内容进行;第三、推荐本药材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第四、召开本药材合作社全体社员大会如果社员多可以推选产生代表参加大会,产生章程、组织架构;第五、组建本药材合作社的工作机制,交由大会讨论通过;第六、最后进行登记、注册设立药材专业合作社,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三)办理注册登记的程序: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文件、证件有:一是设立合作社的申请书;二是全体社员的签名、盖章,以及召开成立大会的会议纪要;三是提交药材合作社的章程;

  四是提供本药材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个人身份证明;五是合作社全体出资社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是合作社驻地或住所使用证明;七是药材合作社适应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当将以上文件提交之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信息,需要申请变更登记。